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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春市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文件正式出台

发布日期:2018-01-04  来源:体制改革科
伊春市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文件.doc

    目前,伊春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伊春市物价监督管理局、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伊春市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。

    此文件的出台,明确了我市所有二、三级公立医院的102个病种将实施按病种收付费,标志着我市医改工作进入现阶段。

    这102个病种中包含贫困人口健康扶贫的九种大病。

   《通知》自2017年12月31日起执行。